浙江中医药大学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

时间:2022-10-31 09:31:43 作者:  浏览数:

总则

第一条  为提高图书馆教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,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,制定本预案。

第二条  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《浙江中医药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》《浙江中医药大学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》。

第三条  本预案适用于图书馆所辖区域安全突发应急事件处置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

第四条  图书馆成立应急领导小组,馆长担任组长,副馆长担任副组长,小组其他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。应急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小组和安全稳定小组。

应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小组会议,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、急救培训等。

应急响应

发现火警等险情时应立即报警(滨文校区报警电话: 86632110;富春校区:63376110);发现安全稳定问题或者学生状态问题,应立即进行预处理,同时联系学校安保处或校医务室,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。

火灾应急流程:

(一)如发生火灾事故,初始小火现场人员立即使用灭火器扑救,根据情节轻重、事态发展,及时拨打校园安保电话或者直接拨打“119”电话报警;同时报告图书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图书馆办公室,并及时监控火点。

(二)切断与消防设施无关的设备电源,例如空调、电梯等,断绝着火房间(或楼层)的分路电源,关闭通风管道和门窗,打开排烟阀门、安全疏散楼梯和各种救生设备,避免继发性危害的发生。

(三)当值工作人员保持镇定,及时组织人员就近提取灭火装置进行灭火,采取有效隔离措施,启动所有消防设备,例如消防泵、喷淋泵等,积极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灭火、救人、引导疏散,保护公共财产。

(四)图书馆领导和有关部室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救人、灭火工作、引导馆内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。在安全的前提下抢救被烟火围困的人员和财产,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。

(五)划出警戒范围,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,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。保护现场,配合消防部门维持秩序和调查事故原因,为调查火灾起因提供有力证据。

(六)灭火后,保护好火灾现场,防止与火场无关人员进入,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备。

(七)事后应及时对发生火灾源由、事情经过记录,并进行总结。如有伤者,及时送往医院救治,并及时通知伤者家长或家属,并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病人员。

应急保障

 安全防范保障措施:

(一)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,迅速整改,自觉做好防火、防水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
(二)馆内各种电器设备、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和定期检查,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,需随时维修、更换。

(三)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进馆,严禁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,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。

(四)加强全馆职工安全知识教育,将防火防灾的相关知识、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、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,以及面对各种灾害事故,自救、互救和迅速撤离现场作为重要内容。

(五)每日闭馆前,工作人员对各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,切断电源,关闭门窗。节假日期间,值班人员负责防火、防水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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