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则

时间:2023-02-16 15:44:11 作者:  浏览数:

第一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来馆借、阅书刊,不得使用他人之卡或委托他人借书;校园卡遗失请及时到学校卡务中心挂失,因丢卡造成的书刊损失由卡主负责。

第二条 图书馆普通图书提供外借,基藏书、参考工具书、古籍、报纸、期刊、期刊合订本、论文等限在馆内阅览。

第三条图书按《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》规则有序排列,阅读后不借之书请插回原位,或放到阅览桌、中转架上,切勿随意插到架上其他位置,以免乱架,影响借阅。

第四条 图书若需外借,请到总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(人工或自助皆可)。未办理借书手续而有意将书刊隐匿携带出馆者,按《浙江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书刊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第五条爱护图书,如有遗失、损坏等情况,按《浙江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书刊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。

第六条办理借书手续前请仔细检查图书,若发现污损、撕剪、缺页等情况,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。否则,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人负责赔偿。

第七条 借书册数及期限:

(一)在职教工。可借图书30册,借期180天,可续借1次,续借期30天。

(二)离退休教工。可借图书5册,借期180天,可续借1次,续借期30天。

(三)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。可借图书20册,借期90天,可续借1次,续借期30天。

(四)本科生、留学生、继教生。可借图书15册,借期60天,可续借1次,续借期30天。

(五)其他人员。可借图书10册,借期60天,可续借1次,续借期30天。

读者类型

可借册数

可借天数

可续借

次数

可续借天数

在职教工

30

180

1

30

离退休教工

5

180

1

30

博士、硕士

研究生

20

90

1

30

本科生、留学生、继教生

15

60

1

30

其他人员

10

60

1

30

第八条 所借图书需延长借期,请到期之前上图书馆网页或柜台进行续借。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,续借期30天。有超期图书未还者不能续借;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。

第九条 为促进正常流通,对逾期归还图书者按《浙江中医药大学图书馆书刊借阅违规处理办法》执行。

第十条 寒、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请在假期结束一周内归还。

第十一条 读者可预约暂不在馆之书,也可荐购图书馆缺藏之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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